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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解散的原因有哪些,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同点有哪些?

2022-07-21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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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包括合伙存续期届满、合伙人共同协商解散、合伙人合伙目的已完成以及合伙人无法再提供合伙资本等等。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的相同点在于二者都对参与人数有要求,对合伙人的资质和参伙方式相同以及设立登记方式大多都相同。

  一、合伙解散的原因有哪些

  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包括:

  1.合伙存续期限届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存续期限届满,合伙即归解散,应当终止合伙共有关系,进行清算。但合伙存续期限届满后,合伙人继续经营合伙事业时,法律视为以不定期限继续其合伙协议,不发生合伙解散的后果。

  2.合伙人全体同意解散

  这种解散,不论合伙是否定有存续期限,均可适用。同意解散的性质,属于合意终止合同,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如果一部分合伙人同意解散,另一部分人不同意解散,则应由同意解散的合伙人退伙,合伙关系在其他合伙人中继续存在。当不同意解散的合伙人只有一人时,合伙关系消灭。

  3.合伙的目的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伙的目的已完成,是指合伙约定具体事业已经做完,合伙经营的目的已经实现,如一次性经营某事业,或为某事业服务,该项事业结束,即为完成。

  合伙目的完成,合伙归于解散。合伙的目的不能完成,包括该事业自始不能完成和中途不能完成,是指合伙经营的事业因主观预测错误或者客观情况变化,而使合伙经营的目的不能实现。据此,合伙归于解散。

  二、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同点有哪些

  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同点在于:

  1.比较

  (1)经营管理

  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一般不参与合伙的具体的经营管理,而是由普通的合伙人从事企业的经营管理。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一般都可以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

  (2)风险承担

  有限合伙人是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普通合伙人之间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优势

  企业由少数普通合伙人经营管理并承担无限责任,可以最大限度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降低决策管理成本;“有限责任”利于吸引他人入伙,增加资金来源,扩大企业规模,提高投资收益。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

  三、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税收政策有哪些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税收政策为:

  1.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与公司制企业相比,这两种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性质不同,在适用税收政策上尤其是所得税纳税义务方面也存在明显差异。

  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与公司制企业相比,这两种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性质不同,在适用税收政策上尤其是所得税纳税义务方面也存在明显差别。但是,由于有限合伙企业形式在我国诞生时间较短,相关的配套政策也不尽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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