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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伤一般要垫付吗,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的情形

2022-07-04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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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交通事故致人伤一般要垫付,医药费可以由肇事者垫付,也可以由伤者自己先行垫付,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当事人可以先进行垫付,等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先行垫付费用的情形有三种,分别是保险公司、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责任人先行垫付,先行垫付的一方,可以向责任人追偿。

?  一、交通事故人伤一般要垫付吗

  交通事故人伤一般需要当事人垫付,在对事故的责任方认定后再进行赔付。

  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的范围,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二、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的情形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通事故医药费垫付有以下的情形:

  1.如果出现驾驶人有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情形的,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限额范围内先行垫付抢救的费用。

  2.如果有抢救费用超出交强险赔付限额、车辆未购买交强险、交通肇事逃逸等情形的,可以由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

  3.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的责任已经认定的,可以由责任人先行垫付抢救的费用。

交通事故人伤垫付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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