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报废补贴标准如下:
1.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报废补贴标准是18000元,
2.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报废补贴标准是10000元,
3.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报废车辆。
小轿车报废手续如下:
1.报废手续的开启是车主单位或个人提出报废申请;
2.单位或个人携报废车辆汽车行车证(或复印件)、交车人本人身份证到市金属回收总公司交车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3.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行车证、车牌照等到市车管所办理户籍注销登记。
4.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交通局、运管处办理养路费、营运费注销固定资产手续。该步骤也代表着报废手续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