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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保险生育津贴报销条件,领取条件

2023-08-04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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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北京职工保险生育津贴报销条件是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并且女职工生育时符合当地享受生育保险的缴费年限和职工的生育符合国家以及省的计划生育的规定。而其领取条件是符合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报销条件,如职工购买了生育保险等。

生育津贴报销条件

  一、北京职工生育津贴报销条件

  北京职工保险生育津贴报销条件是:

  报销条件之一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购买了生育保险费,并且在女性职工生育时,为其缴费累计达到本地享受生育保险标准的;

  报销条件之二是职工生育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

  二、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北京生育津贴领取领取条件如下:

  领取条件之一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领取条件之二是符合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领取基本资料有:《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医学诊断证明书》、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前引、流产,分娩)。

  三、生育津贴和工资可以同时领吗

  生育津贴和工资不可以同时领。

  生育津贴和工资不可以同时领的法律依据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工资,严格地说是计划时代的称谓,那时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产假,待遇也由所在单位支付,统称为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是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后,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重要内容;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社保机构按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内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因此生育津贴和工资不可以同时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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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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