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办理书面报失手续,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参保人因遗失、损坏《医保卡》的,可申请补卡、换卡,具体办法如下:
(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可当场予以办结。
(二)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三)《医保卡》补卡、换卡,按规定收取工本费拾元。
社保卡丢失,可以预挂失。跟金融卡一样,如果不挂失,别人就可能拿着卡使用了,损失只能由自己承担。电话挂失以后,尽快到社保所办理卡的补换。另外,电话预挂失后,务必在7天之内带上身份证到社保所确认,如果不确认的话就解锁不受保护了。在办理完补新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补卡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医保卡一般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医保卡丢失补办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内容,如果怕发现医保卡丢失了,一定要及时挂失,然后再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所属的区医保中心相关部门办理补办医保卡。如您有什么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