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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保证金没收情形以及保证金没收由谁决定

2022-08-0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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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取保候审保证金没收情形包括未经公安机关或者相关执行部门审批离开本地,没有按照要求及时到案等。取保候审保证金没收由县级以上的执行机关进行决定,对没收的保证金有异议的也可以向县级以上执行机关投诉。

取保候审保证金没收情形

  一、取保候审保证金没收情形

  取保候审保证金没收的情形是违反下列情况的: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

  2.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传讯时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通供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责令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没收由谁决定

  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的执行机关进行决定。法律明确规定,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应当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同时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因此,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决定,应当由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或者县级以上的国家安全机关根据案件情况作出。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怎么投诉

  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可以向县级以上执行机关拨打电话投诉。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案件侦查等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这是取保候审保证金唯一的目的。找法网提示,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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