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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章程有吗

2022-04-22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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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个人独资分为,个人独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没有公司章程;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公司章程,公司的股东需要制定公司章程。那么您知道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章程有吗?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个人独资有企业公司有章程吗

  个人独资分为,个人独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没有公司章程;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公司章程,公司的股东需要制定公司章程。

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章程

  二、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怎样

   根据《公司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为: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三、公司章程所具有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公司章程所具有的法律意义是: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最主要条件和最重要的文件;是确定公司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是公司对外进行经营交往的基本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章程有吗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文中可以知道,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个人独资企业只要是合法经营,是不需要章程的,在遇到相关的问题的时候,也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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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注销有什么流程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二)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三)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作出列入决定,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信息记录在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中,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列入决定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列入日期、列入事由、作出决定机关。  第六条 企业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第七条 企业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书面责令其在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企业未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信息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责令的期限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第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抽查或者根据举报进行核查查实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第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通过邮寄专用信函的方式与企业联系。经向企业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两次邮寄无人签收的,视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两次邮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5日,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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