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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毁财物治安处罚是怎样的

2022-11-15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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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公私财物是不可以故意损坏的,如果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属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需要进行相应的治安处罚,严重的,还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那么,故意损毁财物治安处罚是怎样的是怎样的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故意损毁财物治安处罚是怎样的

  构成犯罪的追诉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故意损毁财物治安处罚

  二、治安处罚决定情形

  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四十八条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第四十九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三、故意损毁财物治安处罚第几条

  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一般来说,故意毁坏财物在治安处罚管理法的第四十九条。如果行为人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那么不仅会被处五天以上十天以下的拘留,还会被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不仅会被处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拘留,还会被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这里提醒大家,故意损毁财物是违法行为,轻则接受治安处罚,重则会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应约束好自己的行为,以免受到法律的处罚。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故意损毁财物治安处罚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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