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二胎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2023-06-16 08: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社会保障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社会保障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第二胎也可以享受有关生育保险待遇。只要持有准生证,加上生育保险参保时间满足最低的缴费期限,那么生育保险也应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那么二胎生育津贴报销流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二胎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一)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二)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三)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要注意的是: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5.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6.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二胎生育津贴报销

  二、开放二胎政策时间是什么时候

  开放二胎是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的事项。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至此,实施了30年的独生子女政策,由此而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决定将第十八条第一款分为两款,作为第一款、第二款,第一款修改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三、二胎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

  (一)《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即合法生育二胎可以报销生育保险。

  (二)《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即合法生育二胎可以报销生育保险。

  (三)《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即二胎生育保险报销基本条件就是必须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的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以上是找法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二胎生育津贴报销流程的相关内容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二胎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和一胎时一样的,每个省市根据自己地区的相关政策会有所差异,但一般都是可以领取六个月左右的样子。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社会保障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915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社会保障法律师团,我在社会保障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