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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企业融资方式

2022-04-16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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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除了那些知名的大企业之外,还有千千万万个中小企业,他们的生存现状受到大家关注,国家虽然扶持着中小企业的发展,但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还是无法解决,值得庆幸的是社会各界和政府都在想办法为解决这一问题探索,那么中小型企业融资方式?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中小型企业融资的方式:

  (一)政府的资助

  政府的资金支持是中小航运企业资金来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扶持越来越成为航运业健康发展的坚强后盾。

  1、争取政府出资设立中小航运企业启动的专项基金

  地方政府每年都有专项资金资助中小企业发展。例如:针对 “转产、转业”的渔民初涉航运业,急需资金购买设备,政府可以在一定的年限里给予一些启动资金,起到点石成金、事半功倍的作用。

  2、建立运用信用担保公司(基金)

  (1)由政府出资设立的信用担保公司(基金)。它是具有法人实体资格的独立担保机构,实行市场化运作,接受政府监管,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目前,中小航运企业应以设立这种信用担保公司(基金)为主。

  (2)企业互助担保公司(基金)。它以中小航运企业自我出资、自我服务、自担风险、独立法人和非盈利性为基本特征,实行会员制管理形式。符合条件的中小航运企业只要遵守公司章程,交纳一定会费就可被接纳为会员,会员中小航运企业可申请数倍于会费的担保贷款。

  (3)商业担保公司。它以企业、社会个人为主出资组建,具有独立法人、商业化运作、以盈利为目的的基本特征。

  (4)建立相应的再担保机构。设立专门航运保险机构或鼓励现有地方保险机构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开办贷款保险业务,为符合条件的中小航运企业提供贷款保险业务;当中小航运企业不能还贷时,保险机构给予贷款银行或金融机构一定补偿。

  (二)银行的信贷支持

  航运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产业,资金投入较大,这就决定了航运业没有银行的信贷支持将不可能持续发展。目前国家宏观政策调控,银行信贷紧缩,但对发展前景看好、尤其是对本地区经济有所贡献的中小航运企业,银行应继续重点扶持。中小型航运企业要想获得信贷支持,自身必须加强信用意识,如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确保按时还贷。还应主动与本地银行及有关金融机构协商,为获得银行贷款创造条件。银行应制定适合中小航运企业特点的贷款条件和审批程序,创设灵活多样的贷款制度。

  1、进行异地联合信贷。可以寻求一家主办银行牵头,对企业统一提供贷款,再由企业对协作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当地银行配合进行监督。也可由牵头银行同异地协作企业的开户银行结合,分头提供贷款。以此对资金量需求大的航运企业给予风险分散的资金支持。

  2、将“封闭贷款”引入中小航运企业信贷程序。这种贷款方式可以实行专项资金专人负责,封闭运行,既可降低银行贷款风险,同时也可为中小航运企业有优势的某项产品提供资金援助。

  3、银行在抵押贷款方面要有所突破和创新。对自然人提供担保贷款业务,担保可采取抵押、权利质押、抵押加保证三种方式。可作抵押的财产包括个人所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和交通运输工具等;可作质押的个人财产包括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和记名式金融债券;还可以针对船舶的资金周转和回收等特点,实行一次抵押循环放贷,并考虑在企业抵押品不足的情况下以企业的应收账款作抵押,以解决航运企业在运力投资中的资金运作时间差问题。

  (三)充分利用直接融资手段

  对绝大部分规模小、管理落后的中小航运企业,直接融资市场的准入门槛较高,融资成本较大,主要融资手段是股权融资、债权融资、风险投资与资产证券化。股权、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中小航运企业目前的股权融资通过率还很低,主要原因是改制方案存在与现代企业制度不适应的地方。但其中面向中小企业的创业板则较为适合中小航运企业从证券市场获得资金。此外,对于市场前景极佳的中小航运企业,可以通过同类上市公司收购、兼并、托管或股权置换等资本运作方式,达到间接上市及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优化配置的目的。因此,对于大多数中小航运企业来说,要加快制度创新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克服 “家天下”一股独大的弊端,建立起有利于企业自身发展的管理制度,以利用各种直接融资方式进行资金筹措。

  (四)融资租赁的创新

  融资租赁是一种以融资为直接目的的信用方式,非常适合资金规模小、单台设备价值高的中小企业。2002年7月11日,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金海岸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总价1亿多元、标的物为20条船舶的融资租赁合同。在这项创新租赁模式中,金海岸设计了一系列担保与反担保协议,充分利用银行信用和出租物品的自身价值,使各方形成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价值链。所谓创新租赁,即首先由金海岸与长江水运签订20条船舶租赁合同,金海岸随后招标选定船舶制造商,签订购买合同,制造商按长江水运要求供货;而重庆当地银行则为长江水运出具租金偿还担保,向金海岸出具担保函。上海方面银行向金海岸提供1亿元贷款。制造商将船交给长江水运后,后者每年通过本地银行将租金支付给金海岸;租期5年,租金支付完后,金海岸以“名义价格”将20条船的产权转让给长江水运。这一做法把金融、贸易、生产三者紧密结合,把银行信用、商业信用、消费信用有效迭加,形成了由承租人、银行、租赁公司、制造商“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超大价值链,变过去传统融资租赁风险由出租方或承租方独自承担为承租方、银行、供货商和出租方等共同承担,从而分散了融资风险。

  创新租赁给企业带来的好处是多方面的: 可以维护和提升企业的资信状况,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可以减少一次性资金投入,减轻企业还款压力,降低投资风险和财务风险;具有加速设备折旧的特点,使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尽快收回投资;成本费用低,综合效益高;操作方式灵活。

  由于许多地方的中小航运企业是在养家糊口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尽管目前已具相当规模,但大部分企业仍存在运力规模小、融资能力弱、后劲不足等问题,因此,可以运用这种方式寻求所需资金。

  (五)有效利用民间资本

  民间资本介入融资市场,具有融资速度快、资金调动方便、门槛低等优势,在一些民间资本活跃的地区,则出现了一批“天使”投资人,他们将分散在民间的资金集中起来,投入到具有潜力、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小航运企业。由于这个阶段企业的资金需求较小,随着企业的成长,资金可通过股权转让、收购兼并的方式退出并获利。因此,中小航运企业也可以利用民间资金渠道来补充融资手段的不足。

中小型企业融资

  二、中小型企业融资相关的风险有哪些?

  (一)违约风险,

  即不能按期归还到期债务,导致企业信用受损甚至引起法律拆讼的可能性;

  (二)道德风险,

  主要是指融资团队在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本管理和融资过程中,由于企业团队个人原因产生的使企业利益受损的可能性,如资金体外循环等;

  (三)机会风险,

  指融资企业在融资决策及融资方案实施的过程中,因为选择了一方案或机会,从而失去其他机会的可能性;

  (四)法律风险,

  融资企业在融资方案设计及实施过程中,由于某些环节违规、造假或欺骗行为,导致触犯刑律的可能性。

  三、中小型企业融资问题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中小型企业融资政策

  1、针对银行体系的中小企业信贷促进政策

  在中国现有的金融机构体系中,虽然也存在一些中小金融机构,如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以及农村信用社等等,在中小企业发展中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要么象股份制商业银行那样定位失当,盲目与国有大商业银行争夺大客户,要么象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那样由于历史、体制转轨以及管理上的原因,目前不仅不良资产比例极高,且很少真正实现了经营机制的转换,均无法在中小企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正是基于此,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国人民银行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在1998年6月的《加强对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通知》中,人民银行就要求各商业银行成立了中小企业信贷部,并先后三次提高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的幅度以增强银行贷款的风险管理能力(2004年1月1日起可在基准贷款利率上上浮70%),鼓励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工作。 应该说,这些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截至2003年6月末,中国中小企业贷款余额6.1万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51.7%,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中小企业新增贷款6558亿元,占全部企业新增贷款的56.8%,比同期大型企业新增贷款占比高出28.2个百分点。但问题是,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这种以大国有银行为主体的融资制度安排存在巨大的信息与交易成本,费用高昂,进而这种带有一定政策性支持的银行信贷的发放对象目前主要仍是一些达到一定资产规模并有较高信用等级的中小企业,无法真正覆盖整个中小企业群体。

  2、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构建并逐步规范、完善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近年来中国政府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的主要着力点。

  (1)概况。从1999年试点开始到现在,中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省级或市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初步构建了一个覆盖全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截止2002年12月底,全国共有担保公司848家(其中完全由政府出资或由政府参与出资的担保机构占70%以上),注册资金183.72亿元,可用担保资金242.33亿元。如就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来看,截止2003年12月,列入试点范围的担保机构总数也达到了377家,其中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省级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123家,商业担保机构和互助担保机构256家。

  (2)基本架构与实践模式

  基本架构 ——性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政府间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扶持机构,属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和财政信用,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 ——体系结构:“一体两翼”,其中“一体”指城市、省、国家三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主要提供再担保服务,仅有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还从事一些授信担保业务;而“两翼”指在城乡社区中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互助担保机构与商业担保机构,作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基础,这些机构直接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 ——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预算拨付、国有土地及资产划拨、民间投资和社会募集、会员入股或风险保证金、国内外捐赠等。 ——风险控制与责任分担:采取协定放大倍数、资信评估、会员资格、企业和经营者反担保、设定代偿率、实施强制再担保、依法追偿等方式进行风险控制。采取担保人与债权人、担保人与再担保人、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协定责任比例等方式共担风险。

  实践模式。主要包括信用担保、互助担保和商业担保三种。

  在上述资料中,针对中小型企业融资方式,为大家做出了详细介绍。小微企业在融资的时候可以选择的方式主要有异地联合协作贷款、买方贷款、综合授信、典当融资等方式。其实在我国小微企业在融资的时候,因为企业经营范围过于小,所以一般融资的时候比较困难,主要还是依附于国家对小微企业融资方式的扶持政策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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