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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童工举报单位有哪些?

2022-04-25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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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单位违法用工是偶尔听见的事情,这个行为是国家严厉管控并且可以检举的,其中之一便是举报单位。那么您知道非法使用童工举报单位有哪些??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使用童工举报单位有哪些?

  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非法用工是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务工者与用工单位所建立的非法劳动关系。常见的使用童工,未经备案登记招用员工,外籍员工未经批准在国内工作等都属于非法用工。依法打击非法用工,是我国政府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 新修订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七条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一)根据《劳动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违反以上规定的,都要依法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使用童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将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三)法律依据:

  1、《劳动法》第九十四条【非法招用未成年工处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当我们发现由企业或者经营者招收童工,我们就应该向非法使用童工举报单位进行举报,尽早的解救那些正在受压迫的童工。也让那些非法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接受法律的制裁,不过我们在举报前还是要清楚知道该童工的情况,不要造成误会,这样容易造成资源的浪费。

非法使用童工

  二、使用童工怎么举报

  如果有单位非法使用童工,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举报。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直接拨打110;工商局的举报电话为12315;劳动部门的电话12333。

  三、非法使用童工造成伤亡如何处理?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4、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二)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单位,罚款标准如下:

  1、对单位使用童工的,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2、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1500~3000元。

  3、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原罚款标准基础上再加重罚款三倍:

  (1)数次(两次及其以上,下同)使用童工的;

  (2)长期(三个月及其以上)使用或者使用多名(三名及其以上,下同)童工的;

  (3)数次介绍或者一次介绍多名童工的;

  (四)数次为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由于童工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所以对于非法使用童工造成伤亡的情况不能够以劳动争议来进行处理。除此之外,对于童工伤亡的处理,其待遇应当不低于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医疗费用等都可以进行报销。对于不予赔偿的用人单位,还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综上所述可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非法使用童工举报单位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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