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时,立案需要做的准备有:
(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三)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受理案件后多长时间内开庭,但是对于案件的总体审限有相关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综上所述可知,需要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以及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交通事故诉讼时,立案需要做哪些准备?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