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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吸收合并的纳税范围

2022-04-13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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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依法纳税是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推脱的法律义务,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影响国家的财政安全和稳定,一旦国家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逃税漏税的行为都会予以处罚甚至会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您知道企业吸收合并的纳税范围?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企业吸收合并的纳税范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相关内容规定,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称为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

  (一)流转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相关内容规定,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因此,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乙公司吸收甲公司实现两个企业依法合并,若甲公司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及劳动力转让给乙公司,不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二)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的相关内容规定,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甲公司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乙公司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三)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相关内容规定,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

  (3)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4)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甲、乙公司依法合并,甲公司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甲公司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的相关内容规定,企业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根据上述规定,对其合并后的乙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五)印花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的相关内容规定,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企业吸收合并纳税

  二、企业在高温天气要注意哪些事项?

  根据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三、如何来定义企业

  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企业家才能等),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在商品经济范畴内,作为组织单元的多种模式之一,按照一定的组织规律,有机构成的经济实体,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以实现投资人、客户、员工、社会大众的利益最大化为使命,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换取收入。它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因社会分工的发展而成长壮大。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各种企业并存共同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企业存在三类基本组织形式: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公司制企业是现代企业中最主要的最典型的组织形式。

  现代经济学理论认为,企业本质上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机制”,其能够实现整个社会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企业吸收合并的纳税范围的法律知识。根据上述规定,合并后企业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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