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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方式的选择有哪些/

2022-07-06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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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那么债权申报方式的选择有哪些/?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并带您了解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的学习和实际应用有所帮助。

  一、债权申报方式的选择有哪些/

  债权申报的方式有:

  (一)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二)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三)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四)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债权申报方式

  二、债权申报的范围

  债权申报的范围

  一般规定,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一)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二)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三)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四)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五)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三、债权申报表如何填写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XXX,担任xx职务。

  申请债权金额:人民币xx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或违约金xx元)

  事实与理由:

  xx年xx月x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XX合同。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完全履行了相关义务,但被申请人至今一直未向申请人支付合同款,其已构成严重违约。

  截至目前,被申请人欠付货款等共计xx元。本债权没有财产担保,不属于连带债权。现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相关规定申报债权。

  申报人: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债权申报方式的选择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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