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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和债务人的区别

2022-06-27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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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律关系,权利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权利人和义务人有时候是特定的,有时候是对一般人,但是债务关系里,他们是特定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债权和债务人的区别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如下:

  (一)含义不同。债权人是在债权债务关系中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的当事人,债务人未按照约定偿还债务的当事人;

  (二)涉及债权债务转让的要求不同。债务人转让债务需债权人同意,债权人转让债权只需通知债务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债权和债务

  二、以债权和债务出资有什么区别

  以债权和债务出资的区别:1、债权的适格性区别。2、公司的债权的程序区别。 3、转移财产权。

  三、债权凭证和债务凭证的区别

  1、法律概念不同:债权凭证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债务凭证是指在信用活动中产生的、用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

  2、行使方式不同:债权凭证是在法院的执行程序中产生的,它的作用是通过司法途径来行使;而债务凭证的行使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的方式,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债权和债务人的区别的相关知识,债务与债权它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并且债务它是由交易事项以及发生的相关义务而实现的,对于债务来说,他与债权是一同构成。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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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区别,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区别在哪里
  债务人是欠钱的一方,债权人是借出钱的一方。   一、债权人   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   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   二、债权人的权利:   (一)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权,是以传统的代位权理论为基础,针对近年来我国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债废债现象而确立的新的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二)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从这条规定看,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免除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但合同法也并不排除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免除协议,免除债务人的义务。   (三)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有害及债权的行为,得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   我国合同法第74条、75条明确确立了债权人撤销权制度。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亦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债务人   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四、债务人的合法权利   《合同法》从公平原则出发,赋予了债务人诸多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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