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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六个月怎么计算

2022-05-23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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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行政诉讼六个月怎么计算?对此起算时间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并带您了解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的学习和实际应用有所帮助。

  一、行政诉讼六个月怎么计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六个月

  二、如何确定行政诉讼被告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三、行政诉讼的原告是什么

  行政诉讼原告是行政诉讼的一方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司法保护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能是具体行政行为所损害的行政相对人一方,不能是行政主体一方。中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受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第七十条,原告主要包括:

  (一)公民。

  (二)法人。

  (三)其他组织。

  (四)在中国境内提起行政诉讼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行政诉讼六个月怎么计算的相关知识,自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起算。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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