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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怎么写

2022-06-08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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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承担孩子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而且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抚养费和探视的时间由双方协商。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怎么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怎么写

  离婚协议关于孩子的探视权,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注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父或者母探望子女,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

  二、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归谁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三、离婚后小孩探视权怎么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十六条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

  第六十七条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怎么写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离婚协议关于孩子的探视权,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注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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