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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解除还有违约责任么

2022-05-16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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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知道,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那么居间合同解除还有违约责任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居间合同解除还有违约责任么

  居间合同解除后,如果违反法律规定,违约方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居间合同解除

  二、解除居间合同的方法

  解除居间合同的方法:协商解除、约定解除、法定解除。协商解除的双协商一致即可,约定解除、法定解除的需出现了解除事由。解除居间合同中介未促成房屋交易不需要支付居间费,但需要支付一定的劳务费。

  三、居间合同的解除情形

  (一)居间合同对于签约时间未约定清楚。

  对于签约时间约定不清,就没有办法确定何时签约,如果一方予以拖延,对于另一方来讲很难主张该方恶意不履行,这容易给对方钻空子,因此居间合同中一定要约定清楚具体哪一天签约。

  (二)居间合同对于付款时间和数额约定不清楚。

  买卖合同中必然要约定何时付款,如何付款,如果居间合同中对于该问题不能谈清楚,那么订立居间合同时,蓄意违约一方就会肆意提高付款条件,提出对方可能无法接受的条件,以合理的方式规避签约义务,导致买卖合同无法签订而不用承担定金罚责的责任。

  (三)房产过户和交付时间约定不清。

  跟上述第二点相同,这也是将来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必然要进行商谈的,即使居间合同对此约定不清也要约定一个大概的合理期间,这样将来协商也有的放矢。

  (四)基于未能对房屋进行实地考察而协商不成。

  每个人对于房屋的看重点不同,如果仅仅知道房屋的结构朝向,但是没有实地去看过房屋,就草率的订立居间合同,那么将来看到房子后,发现房子的某些地方不满意,或者房屋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可能影响到对于签约的判断,这是对于交付房屋不能达成一致,也可以构成不能协商一致的合理理由。

  (五)严格执行居间协议,对于签约内容不能反复。

  一旦反复就会导致合同条款的变更,变更后如果不能重新确立,那么属于双方对于合同条款没有达成一致,那么也无所谓违约。

  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协议解除必须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允许当事人选择:或者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或者直接由双方当事人达成解除原合同的协议。采取协议解除程序,在合同解除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时,有关部门批准解除的日期即为合同解除的日期。在合同解除不需有关部门批准时,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之时就是合同解除生效之时,或者由双方当事人商定解除生效的日期。

  以上就是关于居间合同解除还有违约责任么的内容介绍,对于我们来说这是比较重要的法律知识,在一定程度上对于纠纷的处理有帮助,多做了解才能让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也是我们需要了解的。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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