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房产抵押到期后,借款人仍未偿还欠款,抵押权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使抵押权。
2.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如果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4.如果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这些规定明确了抵押权的实现方式和相关权利义务。
房屋抵押权的行使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
1.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
2.具体来说,可以通过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在此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各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4.抵押权的行使需谨慎,如果你在实践中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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