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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继续履行合同是违约吗

2022-05-15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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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当我们在合作的时候,都是会签订相关的合同的,合同上也是会有相关的条款约定的,那么不继续履行合同是违约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不继续履行合同是违约吗

  不完全履行合同是违约,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

  债务人不完全履行所违反的债的关系上的义务,可以是主给付义务,也可以是从给付义务,还可以是附随义务,但违反附随义务的,债权人不得单独诉请执行。

  不完全履行,有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给付是指债务人履行的标的物在品种、规格、数量、内在质量等方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履行行为。如果因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此种给付行为则为加害给付。

不继续履行

  二、什么情形下当事人可以不继续履行合同

  对于非金钱债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采取继续履行的方式。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比如已属破产财产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特定的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的。这些都表明已不能继续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比如基于人身信赖关系产生的合同和提供服务的合同,包括委托、合伙、雇佣等基于信任关系的合同,以及表演等依赖于当事人的特殊技能的合同。

  (三)履行费用过高。即在经济上不合理,履行将导致与所获利益不平衡,或需耗费大量时间。

  (四)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在这几种情况下,当事人只能采取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的方法予以补救。

  三、如果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一)自救手段

  依《民法典》第563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除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

  (二)司法救济

  依《民法典》第57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足反而于己不利。

  (三)等待履行

  当一方预期违约,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意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不继续履行合同是违约吗的相关知识,根据相关的知识了解,不继续履行合同算是违约的情形,是需要给予一定的违约金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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