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遗产继承诉讼费判决如何分担没有规定,而诉讼费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首先,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其次,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最后,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一)财产案件合同诉讼费用是按照合同标的额来计算的,具体标准如下: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继承诉讼费用谁承担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在继承纠纷的诉讼中,诉讼费一般都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当然了,具体由谁承担还是要看法院的判决。交纳诉讼费用是为了避免诉讼主体的泛滥以及司法资源的浪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