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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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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实践中,单位的职工死亡后,其遗属生活困难的,单位可以根据其困难程度给予现金补助。那么哪些人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哪些人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一)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

  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死者配偶有固定收入的,其收入数额在扣除本人必要的生活费以后,所余部分应作为遗属生活费,不足时,再给予补助。扣除标准,由各地区根据本地区一般工作人员的生活水平确定。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二、遗属补助标准

  遗属补助标准: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

  三、遗属是包括哪些人

  第一,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应作为第一顺序遗产继承人。第二,遗嘱继承人:仅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数人,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等。第三,受遗赠人:我国继承法第16条第3款的规定,公民也有权把自己的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种人可能是与被继承人无任何亲属关系的公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哪些人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是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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