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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交通费怎样求偿

2022-03-25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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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事,是可以要求肇事方进行赔偿的,不过受害人要求赔偿,就需要提供有关凭据。那交通事故交通费怎样求偿?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交通费怎样求偿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的票证收据为准,正式票据是指国家承认的能够作为报销凭证的税务发票和收费收据,包括正式发票、汽车票、火车票、轮船票、出租车发票以及过路费收据等。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费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标准支付交通费。但是,也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救治的实际需要灵活掌握。一般以普通的交通工具为主。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火车卧铺等,但受害人应当说明使用的合理性。在紧急情况下,还可以乘坐飞机,受害人也应当说明正当理由。

  受害人的家属为处理交通事故从外地到交通事故发生地,其乘坐火车的应以普通硬座为标准,乘坐轮船的应以三等客舱为标准,一般不允许乘坐飞机。超过标准的,超出部分只能由受害方自行承担。

  交通费票据能够符合上述标准的,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因为交通费票据是根据就医地点、时间、次数等来审核认定的,如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则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与就医人数、时间不符的票据不认定。

交通事故交通费

  二、交通事故交通费可以获得赔偿吗

  交通事故交通费可以获得赔偿,交通事故中的交通费赔偿一般按照实际必需的普通工具的费用进行赔偿。包括交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都需要进行赔偿。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三、交通事故交通费怎么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交通费是指事故伤残者就医配置残疾用具参加处理事故等活动实际必需的车船票费。其他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用及受害人本人及其亲属参加事故处理的交通费用,应予赔偿。

  (一)交通费一般以送医院就诊,检查治疗和转院治疗过程实际的交通费结合交通条件而定。主要包括必要的车船费,抬搬费,急救费等,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二)交通费赔偿标准,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最低标准计算,乘坐公共交通车辆、火车硬座,轮船三等舱以下的普通交通工具。

  (三)但认为特殊情况。伤情严重,行动困难确实需要且受害人有合理说明的,可以乘座救护车、出租车及软座、卧铺火车,但支付应以正式凭证(票据)为依据。的可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

  (四)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索赔交通损失费时,有人随意开价,有的则是当时忘记保留发票,事后用连号发票充数,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不相符。当事人只有保留有效证据,法院才容易确认。

  (五)交通费支出的范围:

  1、受伤后送到医院时的交通费用;

  2、是在转院治疗或者到外地治疗时支出的交通费;

  3、参加救护的人员的交通费;

  4、护理人员的交通费。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交通费怎样求偿的相关知识,总的来说,交通事故交通费求偿是需要以正式的票证收据为准,当事人需要提供有效证据。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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