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超期羁押投诉部门是哪个?

2022-03-27 15: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那么您知道超期羁押投诉部门是哪个?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超期羁押投诉部门是哪个?

  超期羁押投诉部门是法院所在地的纪检监察部门,也可以向当地法院的检察部门监所检察科或民行科举报,或者直接向法院的上一级部门进行投诉。

超期羁押

  二、严重超期羁押是否有法律依据规定

  超期羁押不仅严重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违背法制理念,亵读法律尊严,严重损害了公安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超期羁押现象予以坚决的纠正和根除。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超期羁押可分为两种类型:

  (一)实际意义上的超期羁押主要有:

  1、未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导致超期羁押。

  2、在刑事拘留后转报劳动教养期间未改变强制措施而导致超期羁押。

  3、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迟迟不能宣判而导致超期羁押。

  4、案件在刑事诉讼流程的交接过程中导致超期羁押。

  5、在案件上报请示或审批阶段出现超期羁押。

  (二)变相的超期羁押(“虚超”,实际未超期)主要有:

  1、不认真执行有关换押制度容易出现超期羁押。

  2、办案单位所认定的有别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与关押的不一致,由于未及时沟通信息而出现超期羁押。

  3、由于办案单位与羁押场所在相互衔接工作上出现脱节而导致超期羁押。

  三、司法机关超期羁押改如何救济

  对于超期羁押的案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因此,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向上一级公、检、法或人大监督机关申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改正,以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超期羁押投诉部门是法院所在地的纪检监察部门,也可以向当地法院的检察部门监所检察科或民行科举报,或者直接向法院的上一级部门进行投诉。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超期羁押投诉部门是哪个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556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