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保证人破产的担保债权申报程序是什么,未按期申报担保债权有什么风险

2022-08-01 17: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破产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破产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保证人破产的担保债权申报程序是债权人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向法院申报债权,接着登记造册,最后经过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未按期申报担保债权的风险是无法保证债权的实现,无法参加债权人会议,也无法行使表决权。

保证人破产的担保债权申报程序是什么

  一、保证人破产的担保债权申报程序是什么

  保证人破产的担保债权申报程序: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

  二、未按期申报担保债权有什么风险

  找法网提示:如果超期未进行债权申报的,并非不可以补充申报,但是补充申报的而产生的管理人审查债权等费用应当由申报人承担,切未按期申报将会有诸多风险:

  未按期申报,已经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实务过程中,破产财产分配往往不止一次,但是第一次分配多为大额分配,如债权人在第一次分配后申报债权,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第一次已经进行的财产分配不再对补充申报债权人分配,故得到实际清偿的比例会远远降低。

  未按期申报,程序权益无法保证。程序权益无法保证。破产程序过程中,诸如处置破产企业财产、各重整事项、和解条款等重要事项需要债权人来表决,如债权不积极申报债权便无法参加债权人会议,无法行使表决权。

  三、破产申报债权需要哪些材料

  破产债权应当提供的债权申报材料包括债权申报表,债权的数额以及有无担保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据,并且需要提交证明申报人有申报债权资格的证明资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破产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013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破产法律师团,我在破产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