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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范围

2022-03-23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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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刑事案件一般符合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就会立案处理,但是并不是每一个案件在立案之后都可以会起诉到法院,追诉标准法律也有作出明确规定。那么您知道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范围?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范围

  (一)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对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公诉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1.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2.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3.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

  4.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是指被告人被指控的一罪或者数罪,可能被宣告判处的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

  5.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可能判处免予刑事处分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三)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

  二、刑事案件简易程序规定

  (一)适用法院

  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

  (二)审判组织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2.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三)公诉案件出庭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四)被告人同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五)基本的可以“简”,但被告人最后陈述不能简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六)对垒双方可以仍然辩论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

  (七)审限较短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八)程序变更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三、刑事简易程序开庭流程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二)人民检察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制作《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在提起公诉时,连同全案卷宗、证据材料、起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征得被告人、辩护人同意后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制作《适用简易程序决定书》,在开庭前送达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人民法院认为依法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书面通知人民检察院,并将全案卷宗和证据材料退回人民检察院。

  (三)对于人民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征求人民检察院与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同意并移送全案卷宗和证据材料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制作《适用简易程序决定书》,在开庭前送达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

  (四)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分别通知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审判员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后,应当查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然后依次宣布案由、独任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被害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并告知各项诉讼权利。独任审判员应当讯问被告人对起诉书的意见,是否自愿认罪,并告知有关法律规定及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辩护。

  (六)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的,法庭可以直接作出有罪判决。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一般当庭宣判,并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是对那些刑事案件事实清楚、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的案件。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范围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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