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被告不履行判决书的义务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行为人、单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法院可以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下文为您 介绍。
生效的判决、裁定具有拘束力,当事人依法应当执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法院可以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六款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败诉方不按判决书确定时间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法院便会强制执行败诉方的义务。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对法官判决被告败诉拒不执行的怎么办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