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
(二)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
(三)被告在原告举证结束后,需要就原告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
(四)被告举证;
(五)法庭辩论;
(六)最后陈述。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民事诉讼开庭之后,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原告可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由法院裁定是否准予撤诉。《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对于民事诉讼,根据法院适用的审判程序不同,开庭审理时间有所不同:
(一)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一个月左右开庭审理。
(二)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需要在六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二个月左右开庭审理,涉及公告送达的传票等情形有,需要等公开期限届满后,再开庭审理。
综上所述,民事案件中的被告有权在法庭上答辩,在法院通知开庭之前,被告就要委托代理人准备书面答辩状,另外,还应做好证据收集准备。以上是找法网编辑对民事诉讼开庭被告需要准备什么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