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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2022-03-20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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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诉或者自诉案件中,被害人可以委托刑事诉讼代理人,刑事诉讼代理人以被害人的名义参加诉讼。那么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一)权利: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二)义务:遵守法庭秩序。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刑事诉讼代理人权利与义务

  二、代理人的的代理权限有哪些呢

  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由法律规定的,一般都属于普通代理或全权代理,没有代理权限范围的特殊限制。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则取决于委托授权书的规定,既可以是全权代理,也可以是特别代理,代理人只能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代理委托人进行法律行为。

  三、刑事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第25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据第26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利是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可以向被告提问,义务是遵守法庭秩序。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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