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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破产法什么意思?

2022-03-11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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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由于拓展业务和市场,公司需要花费很多精力和财力,有时候会外债,时间久了可能会换不上,资不抵债。那么公司企业破产法什么意思??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企业破产法什么意思?

  破产法是典型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结合的法规。它主要包括实体规范、程序规范和罚则等内容。

  (一)实体规范。凡规定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本体的法律,称为实体规范,或实体法。破产法的实体规范主要有:债务人破产界限、破产财产的构成和管理、破产无效行为及撤销权、破产债务权的行使、破产宣告对法律行为的效力、别除权、取回权、抵销权、破产免责制度。

  (二)程序规范。凡规定实现实体法有关诉讼手续的法律,称为程序规范,或程序法。破产法的程序规范主要有:破产案件的管辖、破产申请与受理、债权人会议、和解程序、破产宣告、破产清算、以及破产程序终结等制度。

  (三)罚则。主要规定对破产违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处罚制度。

破产法企业破产

  二、企业破产的办理

  (一)概述

  1、破产原因是适用破产程序所依据的特定法律事实。它是法院进行破产宣告所依据的特定事实状态。按照现行法律,它也是破产案件受理的实质条件。

  2、指认定债务人丧失债务清偿能力,法院据以启动破产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标准,即引起破产程序发生的原因。

  (二)判定标准

  1、不能清偿(或支付不能) — 现金流量标准

  2、债务超过(或资不抵债) — 资产负债表标准

  3、停止支付 —————— 外在行为标准

  (三)构成要件

  1、不能清偿(或支付不能):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债务已到清偿期;是金钱或可以金钱评价的债务;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偿还、

  2、债务超过(或资不抵债):负债超过实有资产;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债务不论是否到期。

  3、停止支付:是债务人依主观意志作出的外部行为,非财产客观状况;包括明示、默示等各种行为;对到期的金钱债务停止制度;持续一定期间

  (四)特点

  (1)它必须是实际存在的事实状态。

  (2)它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事实状态。作为破产原因的法律事实,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复合的。

  各国关于破产原因的立法通例,是采用单一规定,即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唯一原因。而破产法第2条第1款采用了复合规定和单一规定并存的方式。

  (五)复合规定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无力偿债,国际上也称作“非流动性”,又称“现金流标准”,其含义是“债务人已全面停止偿付到期债务,而且没有充足的现金流量偿付正常营业过程中到期的现有债务”。无力偿债的认定,不以债权人已经提出清偿请求为必要条件。

  3、“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又称“资不抵债”,国际上称作“资产负债表标准”,主要是指企业法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全部资产之和小于其对外的全部债务。这一标准的依据是:资不抵债即表明遇到财务困难。但是,由于这一标准依赖于受债务人控制的资料,因此,采用资产负债表标准有一定的局限性。

  4、在能够证明企业同时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和“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时,企业有充分理由适用破产程序。此时,如果企业管理层既不申请破产,又不采取积极措施对企业实施拯救,造成企业财产流失,甚至实施导致企业责任财产减少的资产处分或个别清偿的行为,致使债权人权益受损,相关责任人员应当依照破产法第125、128条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六)单一规定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以“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替代“资不抵债”作为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列的条件,是对后者的一个限定。根据这一限定,一时不能支付但仍有偿付能力的企业不适用破产程序。

  本项标准代表了破产法起草的一个指导思想,即鼓励适用破产程序,特别是再建型的破产程序(重整、和解),以积极清理债务,避免社会中大量的债务积淀和资产闲置,并减少企业长期困境下的道德风险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企业破产条件:

  (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

  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

  3、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

  破产程序中,如果债不能以金钱去评价,不能转化为给付财产(货币)的形式,最终不能强制执行,破产也就无实际意义了。不能以金钱评价的债务,不得作为破产之债。

  4、债务人所欠债务应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清偿的债务。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公司企业破产法什么意思?的相关法律知识。总而言之,破产就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要了解的话,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为您提供最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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