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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的认定部门是哪个

2022-03-10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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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非法行医的认定部门是哪个?对此,非法行医罪应当由人民法院认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并带您了解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的学习和实际应用有所帮助。

  一、非法行医的认定部门是哪个

  (一)非法行医罪应当由人民法院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二)打击非法行医可以向以下部门举报:当地卫生局、卫生防疫站、工商局,派出所。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本条所称非法行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非法行医

  二、非法行医需要什么证据

  证明行医人是非法行医可提供其伪造的医师资格证,造成伤害的,提供伤情鉴定等证明材料。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构成非法行医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民法典非法行医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需要承担赔偿的民事责任,在鉴定结果出来后生效。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非法行医的认定部门是哪个的相关知识,非法行医罪应当由人民法院认定,打击非法行医可以向当地卫生局、卫生防疫站、工商局,派出所举报。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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