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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适用快速理赔情形有哪些

2022-03-16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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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一般是可以协商进行快速理赔的,因为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所以只要驾驶人员不存在相关违法行为的,都可以由保险公司对相关损失进行赔偿,那么交通事故适用快速理赔情形有哪些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交通事故适用快速理赔情形有哪些

  如果各方损失均在2000元以下,则直接进入快速理赔程序,即:事故车辆到维修机构维修(车主可自行选择维修机构)后,车主提交索赔单据。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由全部责任方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付;各方负同等责任的,各方保险公司分别对各自承保车辆进行赔付。如果任何一方损失超过2000元,则需到服务点市交警部门设置的交通事故处理窗口要求出具《事故认定书》,然后按各保险公司正常理赔程序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自行协商,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事故车辆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

     (三)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四)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

     (五)事故车辆未在本市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依法不适用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其他情形。

快速理赔

  二、交通事故理赔程序是什么,如何让快速理赔

  (一)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

  (二)核定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

  (三)全部损失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四)部分损失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五)赔付时间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保户应持保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三、交通事故快速理赔需要带什么资料

  交通事故快速理赔需要带这些资料: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保险单以及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保险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

  (三)其他可以证明赔偿金额的材料。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交通事故适用快速理赔情形有哪些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各方损失均在2000元以下,则直接进入快速理赔程序,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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