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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内容

2022-03-04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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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著作权的领域是比较广泛的,像我们在生活中常见的就有文字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等等,但是要细分的话就需要专业的法律人士来介绍了。那么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内容?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例如,文字作品、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电影作品、美术作、建筑作品、音乐作品等。

著作权法保护作品

  二、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

  (一)保护作者权益的原则

  作者的创作是整个社会文化进步的源泉,因此,法律应当加强对著作权权益的保护,激励作者创作的积极性。

  (二)鼓励作品的传播

  国家制订著作权法并不只是为了保护作者的权益,而且还在于鼓励作品得到广泛的传播,繁荣社会的文化生活。因此,我国《著作权法》第四章明确了对作者传播者权利的保护,即是鼓励优秀作品得到广泛传播的体现。

  (三)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

  作者的利益实质上是一种私人利益,而使作品得到广泛传播则更多地体现了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为防止作者滥用著作权法赋予的权益导致公众利益难以实现的状况,著作权法又对作者的权利作出限制,如规定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制度。

  (四)与国际著作权制度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

  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和国际版权贸易的发展,许多作品借助各种媒介被传播到其他国家,而著作权的保护又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为了解决作品传播的国际性要求与著作权保护地域性之间的矛盾,国际上已经形成了相关的著作权国际保护公约。我国于1992年加入了《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

  三、我国著作权法是如何规定的

  (一)根据创作产生著作权的原则,首先应当承认电影作品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由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创作完成的。

  (二)考虑到制片人的巨额投资和电影作品的商业运作,将电影作品的著作权赋予制片人,在理论上讲是将著作权法定转让给了制片人。但是,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仍享有署名权。

  相信大家通过对以上文章的阅读,对于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内容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内容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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