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内容规定,交警是有权扣车的。但交警扣车的理由,仅仅是为了收集事故证据,检测车辆的性能是否合格,是否存在问题,而不是报复、捞钱等非法的理由。
倘若车主认为或有证据证明交警非法扣车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放车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四)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
(五)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六)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七)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八)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九)严重超载驾驶的;
(十)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肇事罪的恶劣情形有着相关规定如果符合恶劣情节就会在量刑上有所加重,以及罚款增多。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交通肇事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怎么处罚以及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