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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方式?

2022-06-29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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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知道行政处罚判决书是行政机关在对当事人做出处罚后所出具的法律文书,一般是当初出具的,但是如果因为一些原因,导致无法当场送达的,那么有哪些送达方式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方式的相关内容。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方式?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八十四到九十二条中写明了,方式分别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

  (一)直接送达

  直接送达也称交付送达,是指送达机关派专人将应送达的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送达机关,在民事诉讼中是人民法院,而在行政处罚时是行政机关。送达机关直接送达时,如遇受送达人不在,可以交付给和他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如果受送达人已向送达机关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同样视为直接送达。

  (二)留置送达

  是指受送达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接受送达文书的,送达机关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已经送达。

  (三)委托送达

  是指直接送达确有困难的,如受送达人不居住在送达机关的辖区内,送达机关可以委托受送达人居住地的机关代为送达。

  (四)转交送达

  是指如果受送达人是军人,可以通过其部队的政治机关转交;如果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可以通过其所在的监狱或者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送达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五)邮寄送达

  即通过邮寄方式将送达文书送达受送达人的一种方式。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直接送达确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送达机关如通过邮寄送达,应当将送达文书交邮局以挂号信寄出,挂号的回执为送达凭证,回执上收件人的签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

  (六)公告送达

  是将送达文书公诸于世的一种送达方式。此种送达方式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其方法有张贴广告、登报、广播等。民事诉讼法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还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方式

  二、行政处罚由谁实施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行政机关。

  第二,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第三,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四,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三、行政处罚确定的管辖原则是什么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行政处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二)两个以上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如对同一行政违法案件都有管辖权,行政机关对该案件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管辖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应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方式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方式主要有六种,关于行政处罚减免的程序主要有哪些上文已经为大家列举出来。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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