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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原则的理解

2022-03-03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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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自己的发明创造越发重视起来,对于专利的申请,还是很有必要的,那么你知道专利申请原则的理解?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关于专利申请的原则

  (一)形式法定原则。

  申请专利的各项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否则不产生效力。

  (二)单一性原则。

  也称为"一发明一申请原则",是指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提出;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三)先申请原则。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注意:对于专利申请日的确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完整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为专利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供证明的外,以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为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以优先权日为申请日。

  (四)优先权原则。

  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为其申请日,这种权利称为优先权,此处所谓的法定期限,就是优先权期限。优先权可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

专利申请原则

  二、专利申请表格是怎么填写的

  专利请求书是要求授予专利的主要申请文件之一,一般按照专利局所提供的标准表格进行填写。主要项目有:

  (一)发明、实用新型或设计名称。填写名称要求简短、扼要、准确。

  (二)发明人或设计人姓名。姓名—般要求用真实的全名,姓名后面不加“同志”或其他职务称谓。

  (三)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申请人为个人时,应写出姓名;申请人为单位时,应写出单位名称,单位名称不要用简称。如果专利申请是由几个人共同提出的,则要指定一个共同申请人或代理人为其代表人。没有指定的以第一署名人为代表。

  (四)申请人地址。一般应写明申请人的永久性地址。申请人地址的写法要便于快速、准确地投递。有的国家还要求写上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报、电传挂号等。

  (五)申请日。申请日是申请专利的日期,通常是以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来确定的;如果申请文件是通过邮局寄发的,则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六)优先权。优先权即享受优先待遇的权利,有优先权日的应注明第一份专利申请提交国、申请日期、申请号。

  三、专利申请权到底该归谁

  专利申请权的归属情况: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发明人或设计人;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找法网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专利申请原则的理解”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找法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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