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报案后的处理时间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区别。
1.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现场勘查之日起10日内应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如果需要进行检验或鉴定,则应在检验或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复杂交通事故,处理时间可能会更长。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报警后,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具体时限如下:
1 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应当在撤离现场后,根据现场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填写事故认定书等。
2.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后,24小时内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统。
3.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撤除后24小时内,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其他当事人以及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4.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6.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2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如果你对本文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找法网上继续提问,我们会为你提供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