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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司法解释

2022-03-06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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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建筑过程中,一些施工单位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或者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导致楼房倒塌、桥梁断裂、铁路塌陷等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地危害了公共安全。因此,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予以足够重视。那么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

  《建筑法》第六十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七十二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要件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中,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

  构成要件:

  (一)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三)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四)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多少年

  犯了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知识。当然,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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