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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的丧失与放弃的区别

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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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继承过程中,每一个继承人都是具有继承权的,如果继承人不想继承遗产,是可以放弃继承的,那么继承权的丧失与放弃的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继承权的丧失与放弃的区别

  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结果都是不发生继承遗产的结果,但两者却有明显的区别法。

  (一)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法。

  (二)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圠产处理之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瘠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而丧失继承权则可以发生后继承开始之后,张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前,瘠桑示的方法是以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的形式法。

  (三)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放弃自己继承的一种权利,茠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只要自己诚心的放弃表示即可,而丧失继承权是依法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

  (四)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收回,但需经人民法院依据其提出的理由作出决定;而丧失继承权一旦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则不能改变法。

继承权的丧失

  二、继承权的丧失要件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

  法定继承权的适用情形

  根据对实践的总结,法定继承权的取得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一)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遗嘱,也没有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二)被继承人虽然立有遗嘱,但遗嘱无效,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三)被继承人虽然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但是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者遗赠扶养协议下的扶养人不履行扶养义务;

  (四)遗嘱继承人因损害被继承人的利益而丧失了继承权;

  (五)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

  (六)遗嘱部分无效的,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七)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但继承人如确有悔改表示且被虐待、遗弃人在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找法网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继承权的丧失与放弃的区别”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找法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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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财产放弃继承权吗,我主动放弃父亲的财产继承权,是不是也随之丧失继承他财产的权力吗?
  放弃继承权这一意思表示,如果在生效后允许随意撤销,在理论上、实践上都行不通。按照民法原理,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一经做出就发生效力,对意思表示人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不允许任意变更。  但是,放弃继承权并非绝对的不能撤销。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时候,继承人要求撤销其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应予准许。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能撤销条件有二:  1.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存在瑕疵,导致该法律行为无效、可撤销,或效力未定而未被追认。  2.撤销意思表示必须在一定的时限内行使。对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的撤销,不以遗产未分割为条件。但无效和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应在诉讼时效期间撤销,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应在除斥期间内行使。  相关法规  继承法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依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这一对放弃继承权能否撤销的规定,有两个特点:一是法院可以决定是否允许放弃继承权的撤销,二是将放弃继承权的撤销限定在遗产分割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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