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简单来讲,就是保证人在什么时间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超过约定期间保证人就不承担责任。同时,保证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二)当事人(保证人和债权人)可自由约定保证期间。 但需注意两个特殊情况:
1、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2、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可以约定保证期间。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约定担保责任期间,主要是以合同上的借款期限为准,担保期限则是借款期限与借款到期后两年之和。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有什么规定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