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行政行为的性质有哪些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22-03-16 07:06
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具有强制性的,那么你知道行政行为的性质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行政行为的性质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

  (一)行政征收: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无偿和强制地取得相对人财物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相对人财产或者劳务,并给予相对人适当补偿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行政给付:也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

  (四)行政奖励: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物质或者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国家科学技术奖励。

行政行为

  二、行政行为有哪些

  行政行为如下:

  (一)行政征收: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无偿和强制地取得相对人财物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相对人财产或者劳务,并给予相对人适当补偿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行政给付:也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

  (四)行政奖励: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物质或者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国家科学技术奖励。

  三、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

  (一)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即主体要件。

  (二)行为主体有凭借国家行政权产生、变更或消灭某种行政法律关系的意图,并有追求这一效果的意思表示,即主观方面的要件。

  (三)行为主体在客观上有行使行政职权或履行职责的行为,即由一定的外部行为方式所表现出来的客观行为,即行为成立的客观方面要件。

  (四)功能要件,即行为主体实施的行为能直接或间接导致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找法网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行政行为的性质有哪些”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找法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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