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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2022-02-18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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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是对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是一件慎重的事,那么解除劳动合同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解除劳动合同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这个问题要分为两个方面理解,第一、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要求书面形式;第二,若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求书面形式,那口头或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二)一般来讲,劳动合同的解除主要有员工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3种情况。

  1、对于前2种,也就是员工单方解除或用人单位单方解除,都必须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满足法定的限制条件,遵守法定的程序才能解除。

  2、而对于第3种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法律没有规定任何限制条件,只要双方解除合同的合意合法即可。

  (三)无论是员工单方解除或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但这是法律对于解除形式的强行要求,员工或用人单位不按该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只能说不合法,但并不妨碍包括口头或其他形式解除的法律效力,在司法实践当中,只要有证据证明员工或用人单位作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认定劳动合同已经解除。

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二、口头通知解除合同算不算通知?

  通知解除合同的方式有书面通知和口头通知两种方式,在法无明文规定必须书面通知的情形下,均可口头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百四十七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

  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口头解除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单位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用人单位应承担补正及赔偿责任。所以,虽然法律规定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行为应采取书面形式,但书面形式并不是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行为的实质要件。劳动合同法设定的“企业应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只是为了便于劳动者到新单位就业及到社会保险局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单位口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成立、生效,应根据劳动者劳动合同被解除的客观事实和法律依据,来判断单位是否解除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的相关知识,无论是员工单方解除或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但这是法律对于解除形式的强行要求,员工或用人单位不按该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只能说不合法,但并不妨碍包括口头或其他形式解除的法律效力,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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