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名字的变更主要分为直接添加、赠与、买卖三种方式。
1.在婚姻存续期间,可以直接添加配偶姓名,但需要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
2.非婚姻存续期间,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
3.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4.除赠与外,房产证更名也可以以二手房买卖方式进行。
房产证更名申请书是用于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请求将房产证上的名字变更为另一方的文件。
1.申请书需要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需要写明房产的基本信息,包括房屋坐落地址、产权证号、建筑面积等。
3.还需要说明更名的原因和依据,如买卖、继承、赠与等。
4.申请人需要在申请书上签名或盖章,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1.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在添加共有人时,需要明确每个人的份额。
2.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购买房产,则不需要在房产证上写明各自份额,因为默认是共同所有。
3.如果需要将房产证上的名字变更为多人,需要先办理共有权证或填写共有权人同意声明书,然后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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