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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高利贷算不算犯法

2022-05-23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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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私自放高利贷不犯法。如果出借人利用自有资金高利放贷给他人,属于民间借贷中的放高利贷行为,不构成高利转贷罪。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利息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法律只是对于高出来的利息部分不予保护,但也不反对,所以私自放高利贷并不违法。那么您知道放高利贷算不算犯法?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放高利贷算不算犯法

  获取利息是贷款主体的权利,因此,借款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是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借款人不仅应按约定的数额支付利息,而且应在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此外,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未明确约定利息的,依《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利息的,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的限制规定,否则借款人有权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当当事人的约定高于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那么,超过国家限制规定部分的利息就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放高利贷

  二、在我国有什么银行卡可以放高利贷

  在我国不管什么银行卡都不可以放高利贷,放高利贷都是法律上不支持的,如果民间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息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就属于高利贷,对高出的部分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三、放高利贷是否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近日,南通市中级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借款人石某偿还原告徐某借款本金82000元,并按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4倍计息共132900元给付原告,担保人张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原告徐某和被告石某素有经济往来。2002年2月8日,被告石某借原告82000元,双方约定:“所借款如2009年前还清,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结算;如2009年前还不清,则利息按借条上约定的月息2.3%结算。”张某为借据和还款协议均作担保。

  此后,被告石某因经济状况不好,一直未能还款。其间,担保人张某亦未承担保证责任。2009年5月19日,原告徐某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石某拖欠原告借款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双方在借据及还款协议中约定逾期不还的利息过高,超出了法律允许的民间借贷利息最高应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限度,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法官点评:

  上述内容为大家简要分析了放高利贷算不算犯法这一问题。大家可以学习到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这些都是需要了解的法律常识,若还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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