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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是否必须缴纳公积金?

2022-02-11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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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积累性和专用性,那么用人单位是否必须缴纳公积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用人单位是否必须缴纳公积金?

  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什么时候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按用工时间确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实务操作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基础的经济关系,它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组织性,即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组织的成员;

  2、从属性,即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监督下提供劳动;

  3、有偿性,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供劳动须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自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之日起,劳动关系即确立。根据这一规定,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或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以是否用工为标准,而不是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为标准。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没有实际用工,属于先签订合同后用工的情况的,在实际用工之前双方存在合同关系,但还没有形成劳动关系,不存在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注意事项

  如何理解“用工之日”呢?用工之日是指用人单位决定招用劳动者后,对劳动者的工作进行安排,包括安排劳动者到工作场地了解熟悉日后工作环境,或者学习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安排劳动者进行岗前培训,或直接安排劳动者进入实际的工作状态等。总之,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工作安排即视为“用工之日”。自该日起,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并存在了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一种,它具有组织性、从属性以及有偿性。劳动关系也构成了纷乱复杂的社会关系。如果劳动关系处理不好,很容易造成劳动争议,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关于用人单位什么时候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变与劳动者建立起了劳动关系。

  三、用人单位有处罚权吗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罚款,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剥夺公民的财产权。因此,罚款属于财产罚的范畴。依照《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财产的处罚只能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公司和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当然无权在规章制度中设定罚款条款,除非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

  那么,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设定罚款条款是否有法律授权呢?1982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了企业的罚款权,这是我国劳动法律关系中对企业职工罚款的直接法律渊源。然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在2008年1月15日废止。也就是说,2008年1月15日以后,用人单位已经不能再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在规章制度中设立罚款条款了。可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仍然在规章制度中赋予自己对员工罚款的权利,且这种做法还被一些法律理论和实践所接受。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找法网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用人单位是否必须缴纳公积金?”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找法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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