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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2-02-12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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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都知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各项收入,除另有约定外,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您知道人身损害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人身损害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人身损害赔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且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人身损害赔偿款

  二、人身损害赔偿款是否可以执行

  人身损害赔偿款属于人身性质的钱财,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强制执行的。此外,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三、对人身损害赔偿款能否申请财产保全吗

  可以。同时还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

  1、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2、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的相关知识,看到这了,相信大家都知道了,人身损害赔偿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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