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解决的途径有五种:
(一)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广告宣传
购房者要理性审视广告内容,并要求开发商把广告宣传的承诺写入合同约定条款;
(二)不要轻易交付定金
购房者一旦改变主意不想购房,就会难以索还定金;
(三)收集与查证关于所购房屋的信息
购房者在买房之前要持理性的态度,若确定购买,到规划部门、房管部门以及建设部门做资料查询,一般小区的消息在房管部门和建设部门有相应的公示,购房者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具体科室咨询;
(四)开发商承诺设施
开发商关于承诺的配套设施,购房者最好向当地规划门咨询核实,并要求将期待的规范设施写进合同。
(五)装修标准
消费者购买“精装房”、“学区房”、或者对小区的配套设施有要求时,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精装房”的装修标准、所用材质、价格、质量标准、售后服务;
(六)重要宣传内容
“学区房”关于保证买房一定能让孩子就读名校,以及违约后的赔偿等内容。将比较重要或直接影响购房决策的宣传内容加入到合同正式文本或合同附件中,以便于在产生纠纷时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七)注意证据的收集
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注意收集开发商宣传册、视频、样板房照片以及小区的规划图,这些都可以作为日后维权的证据。
(八)注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
一般协议里有“最终交付以政府规划或最终确定的示意图为准”类似的字眼,购房者在签订的时候需谨慎,因为一旦签订,将来面临着即时其存在不实宣传或虚假宣传或者欺诈宣传的情况下维权时会存在一些障碍。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或者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发生以上情况可以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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