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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能起诉业主委员会吗

2022-02-19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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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社区里居住的人就是业主。小区除了物业之外,还有一个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也是常见的,那么,业主能起诉业主委员会吗?小编对这个问题也很感兴趣,对此整理了以下的文章,供各位有疑惑的业主参考,希望对业主们有帮助。

  一、业主能起诉业主委员会吗

  业主可以状告业主委员会不履行职责。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业主能起诉业主委员会吗 

 

  二、业主委员会能代表业主起诉吗?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决定了其在涉及物业管理领域的诉讼中它是适格的主体。《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该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无关的活动。因此,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的社团组织,其职责是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由于物业管理活动纠纷而形成的诉讼中,业主委员会是适格的主体。当然,业主委员会在行使此项权利时,必须是基于业主大会的授权。

  三、业主委员会没有工资

  工资就是平时我们因劳动而所得的一定的工钱,也就是员工所得到的薪资。它是在一种固定的工作关系中的员工所应该获得的报酬,是雇佣员工的人或者是得到法律允许的用人单位根据法律或者是行业或者与员工之间口头及纸面上所定的规定向他们相应的员工支付他们劳动所应得的薪酬。工资也是包括在劳动报酬中的一种形式。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中的第三章中所包含的第四十二条: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的工资费用需要全体业主的共同承担。支付经费的方式可以通过简单的业主平均分担,也可以通过加入到上缴的物业费中,最后再从物业费中刨除给业主委员会作为工资。还有就是工资的数目,这一点要定期的在一些公告中展现出来,公之于众,也更好的得到大家的监督。这些方面的所有具体情况都应召开业主大会,由全部的业主共同作出决定。

  上述的内容就是有关业主能起诉业主委员会吗的解答。业主可以状告业主委员会不履行职责。希望小编的文章对您的问题能够起到作用。您在阅读之后还需要咨询更多的问题,您不妨向我们的在线律师寻求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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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业主和业主委员会,请问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除了业主街道人员如开发商和开发商商业租客能进业主委员会吗?
同一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设立一个业主大会:1、专有部分交付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2、首次交付专有部分之日起满两年且入住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如果业主总人数在100人以内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设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管理职责。符合上面两个条件之一的建筑区划,其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抄送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报告的,业主可以向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报告或者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派员组成,其中业主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派员担任。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自业主大会依法设立之日起,筹备组职责自行终止。筹备组的必要经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之日起设立。业主大会依法设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就业主大会设立事项向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依法刻制和使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业主、业主大会监督。业主委员会由人数为奇数的若干名委员组成,每名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每届任期为3至5年;委员的条件、人数、任期等具体事项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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