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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和设立分公司的区别

2024-06-12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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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司分立和设立分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具有明显的区别。阅读本文,了解更多关于公司分立和设立分公司的区别、全资子公司与分立概念以及分立的基本方式等问题的探讨。

  一、公司分立和设立分公司的区别

  公司分立和设立分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具有明显的区别。

  1.公司分立是指将一个公司拆分为两个或多个公司,原公司可能继续存在,也可能解散,同时会成立新公司。这个过程需要依法通告债权人,并且分立后的公司需要按照协议承担债务。

  2.设立分公司就是注册一个新的公司,分公司具体是指在人事、业务、资金等方面接受本公司管辖,本身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二、全资子公司与分立概念

  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分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1.全资子公司是由母公司取得子公司发行的股份,母公司对其享有股权,而子公司的债务则由母公司承担。

  2.公司分立则是由原公司的股东取得新设公司的股份,原公司可能继续存在,也可能解散,同时会成立新公司。

  在实践中,总公司为了实现资产扩张,降低投资风险,往往把其分公司改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此时总公司亦转化为母公司,母公司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新设子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公司分立和设立分公司的区别

  三、分立的基本方式讲解

  公司分立的基本方式包括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

  1.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离成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公司,这种方式下,本公司注册资本可能会减少,但原股东在本公司、新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保持不变。

  在实践中,总公司为了实现资产扩张,降低投资风险,往往把其分公司改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此时总公司亦转化为母公司。母公司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新设子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2.解散分立则是指一个公司分散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这种方式下,原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将由新设的公司承担。

  无论是存续分立还是解散分立,都需要依法进行,并通知债权人。对于公司分立和设立分公司,你还有哪些疑问?欢迎在找法网留言,我们将尽力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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