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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签合同不给员工一份合理吗

2022-01-21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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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在工厂上班的时候,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后是需要双方各执一份的,那么工厂签合同不给员工一份合理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厂签合同不给员工一份合理吗

  (一)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不然,劳动者要及时与公司人事部沟通,索要劳动合同书。

  (二)公司不给你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三)公司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因未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工厂签合同

  二、员工签合同违约怎么办

  如果员工违约的事项是关于服务约定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的,则可以要求员工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承担违约责任,除此之外,是不可要求员工承担违约责任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可以不辞职直接走吗

  签了合同,虽可以辞职,但口头随便辞职不可以,辞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单位。另外,和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辞职,单位同意了,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因当事人还未开始上班,一般都会约定试用期,可提前3天通知单位,或者与单位协商一致,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找法网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工厂签合同不给员工一份合理吗”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找法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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